日前,浙江省纪委监委通过专题讨论会方式,召集委班子成员,各市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委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同志,专题讨论2023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研究部署深化专项治理的方法、路径。
今年是浙江省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的第3个年头。2021年以来,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一年一选题,一年一部署,聚焦教育乱收费、征地拆迁安置慢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省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贯通、一体跟进,与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同题共答。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作出具体部署。浙江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今年1月召开的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了要坚持常态化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各地各部门在巩固既往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持续盯住困扰群众多年的问题,精准选题、对症下药、一抓到底。
针对过去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个别项目切口过大、不够精准的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通过组织调研走访、会商研判、选题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各层级各方面意见建议。
新年伊始,浙江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就来到省信访局,了解2022年全省信访热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与此同时,该省纪委监委还通过收集11个设区市“12345”平台2022年度政务热线受理接听情况,进一步了解民情热点问题。
有的放矢,靶向施治。浙江省纪委监委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初步梳理出涉及14个省直单位的42个备选项目,并明确在备选项目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精选出群众有迫切需求、通过专项治理可破难破冰的项目作为治理重点,使治理项目更加贴近群众需求,不断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
连日来,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三资”管理等领域困扰群众多年、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围绕群众“急难愁盼”背后存在的责任、作风和廉政问题,围绕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运行不畅、衔接不顺、制度空白、滞后实际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谋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工作质效,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信息共享、问题发现、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督查督办、整改联动等机制,推动形成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良好局面。
湖州市南浔区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纪信协同”工作机制,针对群众重复反映、回访不满意等突出问题,定期会商研判,逐一分析,推动解决。常山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中发现的“低保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补助应发未发”问题,责令县教育局立即整改,并督促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建立联动机制,以民政低保金发放形式让学生按规定享受营养餐补助政策。
专项治理成果如何,基层和群众说了算。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工作成效由群众评价,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分批次公布治理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截至目前,已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5批次25项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媒体平台开设‘请您来点题’专栏,公开征集群众意见,会同相关省直单位确定2023年度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项目,按照常态化机制化要求,持续深化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既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今年确定的治理项目,也持续深化过去两年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