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淳安县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的主要做法
(一)清理规范分工兼职,做到专职。目前,我县23个乡镇的23名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工作,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全部实现专职。
(二)精准聚焦主责主业,做到专用。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制定下发《基层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工作清单》,明确了乡镇纪委的监督检查、受理信访、案件查处、廉政宣传教育等17项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乡镇纪委履职负面清单》,从突出主业、理清职能、正风肃纪三个方面对乡镇纪委和纪检干部履职提出15项“不得”规定,为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划出红线。二是实施单列考核。在全省率先推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单列考核,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年终考核和其他乡镇干部分开,建立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结果运用”为主要模块的考核评价体系,由县纪委确定考核等次,并根据考核结果向县委提出任用和调整建议。在今年干部选拔任用中,23名乡镇纪委书记中有3名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纪委书记提任重要岗位,占全县提任重要岗位人选的42.9%;有2名工作表现好的年轻乡镇纪委书记被选调至县纪委担任业务科室主任。同时,将1名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工作业绩考核排名倒数末三位的、2名不适宜继续担任纪委书记的以及2名履行纪检监察主业主责不力的纪委书记调整出纪检队伍。三是规范日常管理。建立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向县纪委报告工作、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情况每周一报、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出国(境)及外出请假报告等制度,深化日常履职管理。不定期召开乡镇纪委书记座谈会,听取各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答复相关问题,对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进行指导。出台《淳安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八个方面提出31项具体要求。四是强化提名考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制定出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建立乡镇纪检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明确乡镇纪委书记要异地任职,不得在本人出生地(乡镇)任职;原则上对任职满5年的纪委书记要进行异地交流,任职满8年的纪委书记要进行交流转岗。
(三)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做到专业。一是业务培训。(略)二是岗位练兵。分批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战培训,参与开展信访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和调取有关书证,以及审核信访案件材料,把握调查结论的定性和处理意见等信访案件调查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共选派17名乡镇纪委书记到委局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等业务科室参加实战培训,有效提升了乡镇纪委书记的业务能力。三是实战交流。在乡镇纪委遇到重大专项工作、重大监督检查任务以及重、特、急、难信访案件等工作事项时,组织其他乡镇的纪检干部开展区域协作,在协作过程中,相互交流,借鉴提升。今年以来,已开展区域协作3次。
淳安县推进乡镇纪委专职专用的做法,特别是实施乡镇纪委单列考核的做法,得到上级纪委和主流媒体的高度肯定。
二、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后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整体氛围还不够理想
1.乡镇纪委书记自身的认识还有不足。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对专职专用的认识和理解不够透彻。有的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后存在畏难情绪,受人情因素影响,怕得罪人,甚至对基层的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敢管、不愿管。有的纪委书记明知道有些工作不属于自身的职责范围,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派的工作,只有硬着头皮干。有的只考虑乡镇主要领导的意见,认为一些问题的查处会影响本地乡镇大局,造成监督查处力度不够。
2.乡镇党委和班子成员重视支持还不够。部分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纪委书记专职专用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存在一些质疑的声音。比如,有的人认为党务工作各个方面都很重要,为什么唯独纪检工作要求专职呢? 有的人认为纪委书记专职后工作量小了,较以前轻松了,不利于党委工作的整体平衡。还有的人认为会不会是一阵风,专职专用只是走走过场,时间长不了。等等。
3.普通党员干部的理解配合还有差距。一些乡镇党员干部和村干部认为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了,以后就专门监督他们了,有事没事找问题、处理人,心里产生了隔阂,对纪委书记敬而远之。有的党员干部违纪被乡镇纪委处理后,怀恨在心,见面时客客气气,实际上貌合神离。有的党员干部虽对纪检干部存有敬畏感,但私底下还是评头论足,指三道四。专职专用后,有的纪委书记明显感觉到乡镇同事和村干部上门交流沟通的明显少了,产生了距离感。
(二)监督执纪较滞后,履职效果还有待提升
1.理念上相对滞后。部分乡镇纪委书记思想和理念上还不能及时适应,对上级纪委提出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学习不深、理解不透,习惯于用“三转”前的老套路来思考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创新意识不强,按部就班,上级纪委布置什么就干什么,缺乏主动监督、敢于监督的勇气。
2.方式上相对滞后。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存在错位问题,把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存在缺位问题,对下级监督的较多,对同级监督较少;对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监督缺乏有效的载体和手段;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重制度轻执行、重检查轻结果、重考核轻问责等等,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3.能力上相对滞后。比如对党纪政纪条规的掌握不够熟练精准,少数乡镇纪委书记存在定性不准确、处分不得当的问题。乡镇纪委书记在查信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村级财务、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施工管理、预决算等内容,乡镇纪委书记,特别是新任纪委书记往往感觉知识储备不够,难以找到监督的切入口。同时,如何去突破一些棘手的问题,缺乏足够的方法和技巧,往往感到无从下手,破难攻坚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还不够规范
1、部分工作职责不明确。虽然明确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征地拆迁等与纪检监察职能相冲突及非纪检监察主业的工作,但是在是否联村问题上存有分歧,不够明确。
2、工作机制运转存漏洞。虽然乡镇纪委书记实行单列考核,以县纪委为主,但其余的人、财、物都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使乡镇纪委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心存顾虑,致考核激励作用受影响。乡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仍然是薄弱环节,相关监督制度执行难。比如,乡镇有些工作是由乡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进行初步酝酿讨论,乡镇纪委书记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整个过程,无法参与监督。
3、干部队伍建设较滞后。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后,虽然出台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但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存在年龄偏大、专业不对口等问题。部分乡镇纪委副书记、专职纪委委员配备力量不强,存在年龄偏大、能力素质跟不上,干部调整后补齐缺口不及时等问题。特别是我县乡镇纪委副书记为中层正职,乡镇专职纪检干部为一般干部,根据组织部门的干部提拔任用条件,提任中层正职必须为任中层副职满2年的,即专职纪检干部无法直接提任乡镇纪委副书记,从而导致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年龄普遍偏大的现象。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浓厚氛围。首先,在县纪委层面,要加强与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的沟通,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报告、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工作周报等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专题约谈及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为乡镇纪委指明方向、传导压力,督促乡镇纪委书记切实转变观念,卸下担子,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其次,在乡镇党委层面,要深刻认识“三转”是党中央着眼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的重要部署,把落实“三转”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来抓,认真落实“三转”的各项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三转”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做好“三转”工作。第三,在乡镇纪委层面,要充分认识“三转”不是要不要“转”,而是必须“转”的问题,增强“专职专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把上级纪委“三转”有关精神传达给乡镇党委政府,主动争取支持和理解。要按照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突出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做到从严执纪、从严监督、从严问责、从严自律。
(二)进一步激发活力。一是通过深化乡镇纪委书记单列考核来激发活动。进一步丰富单列考核的内容,及时将新出台的制度规定纳入考核内容,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执纪监督问责等主业主责情况的考核。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季度评价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书记日常工作的考核。加大单列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将“不敢、不能、不想监督”的乡镇纪委书记及时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并及时择优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二是通过优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考核来激发活动。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考核重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正风肃纪、查办案件、廉政风险防控等科学管用的硬性考核指标,特别是要将乡镇党委支持纪委履行主责主业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不支持、不到位的,要对乡镇党委予以扣分。通过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考核,来确保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为乡镇纪委专职专用解除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发乡镇纪委书记队伍活力。三是通过畅通交流提拔渠道来激发活力。探索建立相对稳定的交流提拔渠道,针对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情况,将那些综合能力强、有发展空间的乡镇纪委书记交流或提拔到更重要的纪检岗位发挥才能,或输送到纪检监察系统外,实现干部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外、上下机关的顺畅循环,进得来、出得去、流得动。
(三)进一步提升能力。一方面,要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设纪检讲坛。每期拟定一个主题,由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科室业务骨干或懂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交流发言,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二是加大实战锻炼和区域协作的实施力度,强化对参与实战锻炼和区域协作的纪委书记的监管和考评。三是组建一支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讲师团。讲师团成员主要从本县纪检监察系统、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重点单位挑选人员组成,提升培训效果。另一方面,要强化检查指导。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从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原则等方面规范监督执纪问责业务,增强指导性。要通过约谈汇报制度和分片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等多种载体、方式,了解掌握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思想动态,对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做到协调指导下沉到底、到位有力。县纪委常委要定期的开展工作巡查,约谈乡镇纪委书记,听取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汇报,传达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和精神。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当前的热点问题进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高度关注,及时提醒,督促整改。要进一步落实干部工作联系走访制度,由县纪委相关科室分阶段走访全县各乡镇纪检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掌握纪检干部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为指导协调乡镇纪委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进一步严管厚爱。一要严格准入制度。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优化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的年龄、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选配熟悉经济、法律、财务、审计、管理等方面业务的优秀人才进入乡镇纪委队伍。探索建立乡镇纪检后备干部库,注重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选配,关注年轻干部的培养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二要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三是及时清理门户。严肃开展涉纪检干部信访件的调查,对反映纪检干部的信访件,要安排专人进行专项调查,及时查清事实,对失实的信访问题予以澄清;对不适宜干纪检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调离纪检干部队伍。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纪检干部,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护短、绝不姑息。(淳安县纪委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