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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湖区归口派驻机构对部门干部选任 进行监督的实践与启示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1-11 15:29:12

        一、基本做法 

        (一)注重基础,参与日常管理。归口派驻机构发挥的优势,主动了解归口监督部门后备干部确定、培养、帮带等情况,全面掌握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表现、工作作风、岗位平台廉政风险和防控、廉洁自律情况、道德操守、群众评价等,积极参与部门对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科以下干部的廉政档案,为监督提供第一手依据。督促部门领导每年与干部谈心谈话不少于一次,与归口部门主要领导明确:干部选任程序启动之前就向派驻机构通报。加强与组织部、人社局、编委办等职能部门沟通,共享信息资源。

        (二)坚持标准,深度参与选人。在干部选任酝酿阶段,派驻机构就与归口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了解部门机构设置和性质、职数名额和岗位空缺情况,听取部门对干部资格条件、任用意图的介绍,根据干部队伍的整体状况和符合条件干部的素质与潜能,认真规划干部的发展方向,共商岗位是否急需、拟任人选条件是否最符合最接近、德是否过硬、部门上下是否普遍认同?等问题,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追求众望所归,情理之中的用人效果。

        (三)全程监督,保证程序规范。以参加党委(党组)会研究、个别交换意见、现场监督等方式,全程监督干部选任的九个环节。在民主推荐环节,要求人数较少的部门,邀请工作相关、了解情况的人员参加,不低于20人,在部门动员基础上,主动介绍派驻机构的职能并对现场推荐填票、统计等进行监督;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与部门班子一道严把确定关,防止存在“四种情况”的人被列为考察对象;在“组织考察”环节,督促部门发布考察预告并公示考察对象廉政情况,并将日常监督情况与考察组共享;在“讨论决定”环节,监督班子成员发表意见、集体讨论和书记“集中”与表决情况,确保决策符合区委“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的相关规定;在“任前公示”环节,与归口部门一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四)拓展职能,进行任职谈话。向部门主要领导发书面通知转新任职的干部,列出七条“谈话提纲”,按约定时间进行任职谈话,听取谈话对象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新任职感受和工作打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认识,分析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应对措施。结合谈话人的岗位特点、考察中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从保持良好精气神、找准角色定位、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起到“咬耳、扯袖”的作用。

        (五)全员监督,维持制度刚性。派驻机构与归口部门保持良好互动,归口部门及时通报干部选任事宜,派驻机构肯定及时通报并自觉接受监督的部门,2014年,对未通报派驻机构干部选任信息的三个部门,由派驻机构倒查任用过程中有关工作痕迹和台帐,评估选拔任用是否规范,予以补充监督,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并通报全区。

        二、几点启示

        (一)理念先进、敢于监督是派驻机构监督活动的基础。派驻机构应着眼于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和归口部门的实际,确立先进的监督理念。监督是责任。派驻机构作为专业的党内监督力量,受区纪委委派监督各归口部门,落实监督是责任,不敢监督是渎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归口部门接受监督是责任,是党性体现、履职需要,没有特区和例外。监督是合作。派驻机构与部门双方相互依存,互以对方存在为条件,相互作用才构成一对完整的关系,离开了一方另一方也失去意义,监督不是对立,是合作,也是支持。监督是保护。派驻机构监督不是限制部门权力行使而是规范权力运作,派驻机构监督的同时承担连带责任;监督是正能量,监督推动进步,监督产生透明度、公信力。

        (二)掌握政策、了解干部是派驻机构监督质量的关键。干部选拔是部门核心的权力之一,用人的导向作用最明显。区委关于干部管理和选拔的规范性文件是基本依据,归口部门选拔干部和派驻机构监督选拔都执行同一份文件,派驻机构只有十分熟悉相关的选拔政策规定、执行的口径和要求,才能在监督的全过程参与得进、监督得法、协助得力,才能对最终结果和整个流程了然于胸,进而赢利部门班子和部门领导的信赖和认同。另一方面,派驻机构要积极参与归口部门的干部日常管理,了解部门领导的用人意图,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和履职表现,才能实质性地参与选拔过程,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不熟悉政策规定、不了解干部只能表象地进行监督,只会影响监督的实效。

        (三)讲究方法、善于监督是派驻机构监督成效的保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与归口部门干部选任的主要目标是一致的,实现目标的分工有所不同,派驻机构要端正态度,把握监督要求,与归口部门一道齐心协力地把干部选拔好。要积极参与干部选拔的酝酿、动议、推荐、考察讨论等核心环节,与部门共同好中选优,诚心诚意地帮助部门履行好干部选任主体责任,通过监督,维护提升部门领导班子的威信和公信力,让部门在接受监督中受益。开展任职谈话是派驻机构的自选动作,是了解掌握新任干部思想状况和表现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帮助部门抓作风抓廉政的有效手段,并能使干部履新准备更加充分,应坚持。(西湖区纪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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