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明确限制项目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提高执行查控能力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用是法律之外维护市场有序运行的隐形机制。但是,市场中的失信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就是失信的成本很低。靠社会自觉形成的约束力效果有限,而失信行为带来的巨大收益则不断刺激一些人铤而走险。
通过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共享,建设全国“一张网”,将失信者的信息“晒”在阳光下,使诚信监管的“高压线”通电。一方面,增强社会信用的透明度,将失信行为公之于众,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政府构建多部门共享的诚信一体化系统,使失信者在享受相关政策时处处受限,提高违约成本。
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不仅要加强教育提升“诚信自律”,更要加强外部监管,使失信行为处处留痕,不给失信者喘息的机会。社会诚信,人人都是建设者、人人都是受益者,我们必须共同参与、互相监督,才能构建一个高标准的社会诚信共同体。(吴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