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规定》共 5 章 30 条约 4200 字。第一章 “ 总则 ” 规定了制定《若干规定》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出了原则性要求。第二章 “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 分别从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维护国有企业利益、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加强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规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对 “ 三重一大 ” 事项决策、收受不正当利益、利用企业资源谋利、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从业、离职和退休后从业等重要问题的政策界限作了界定。第三章 “ 实施与监督 ” 规定了有关机构的监督责任和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公开、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与评估、函询以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审计、报告备案事项抄报监事会等监督保障制度。第四章 “ 违规行为的处理 ” 规定了对违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依据,以及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四种处理措施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办法。第五章 “ 附则 ” 规定了参照执行的范围、授权解释机构、施行时间等内容。总的来看,《若干规定》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近年来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体现了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进展,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需要,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专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