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 是在 2004 年 12 月由中央纪委 、 中央组织部 、 监察 部 、 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制定的 《 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 试行 )》( 以下简称 “ 试 行规定 ”) 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 试行规定 ” 实施 四年多来 , 对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 业行为 ,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 作 , 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 , 起到了重要 作用 。 但是 , 随着形势发展和国有企业反腐倡 廉建设的不断深入 ,“ 试行规定 ” 已经不能完全 适应现实需要 : 一是近年来党中央提出了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等重大战略思想 , 党的十七大对国有企业改革 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 , 需要及时贯彻和体现到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中 ; 二是 随着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日趋复杂化 , 国有 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 况新问题 , 不廉洁行为的形式和手段也发生了变化 , 需要尽快调整充实相关要求 , 堵塞漏洞 ; 三是现有的实施与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 需要进 一步明确责任 , 加大监督力度和完善监督措 施 , 提高实施和监督效果 ; 四是对违规行为的 处理措施需要进一步强化 , 以增强制度的威慑 力 。 为此 , 许多地方 、 部门和国有企业建议尽快 修订 “ 试行规定 ”, 颁布正式施行的 《 若干规 定 》。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将修订 “ 试行规定 ” 列为 2007 年法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 2008 年 5 月 , 中央印发的 《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 败体系 2008 — 2012 年工作规划 》 明确提出 , 要 修订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 试行 )》。 考虑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行为规范及其实施和监督问题 , 政策性强 、 涉 及面广 、 事关重大 , 且 “ 试行规定 ” 实施四年多 来 , 取得了一定经验 , 在更高层次上规范国有 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时机已经基本 成熟 , 因此 , 中央决定修订后以中办 、 国办名义 印发 。 ● 本刊编辑部 聚焦 : 国企领导廉洁从业 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