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庆,还未到40岁就当上了广西防城港市副市长(副厅级),前途一片光明,然而,副市长的位置还没坐热,就落马了。因为他在担任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为了给职工多发福利收受了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老板的巨额贿赂,并从公路建设中获取了上千万元的“创收”。
靠路吃路 变着法儿捞好处
1988年,李卫庆从西安公路学院毕业后,进入广西基建局,一直从事技术工作。在这个以技术见长的部门,技术能力强的李卫庆不断得到赏识和重用。2001年初,年仅36岁的李卫庆通过竞考当上了基建局局长。
作为竞考上来的领导(尚有一年试用期),李卫庆深知民意的重要性,全局职工在他心中有着很重的分量。如何让全局职工对他满意,是他开展工作的一个重点。其实,这件事说难也不难,若职工的福利得到大幅提高,要职工不对领导说满意都难。何况基建局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因此,抓创收就成为基建局领导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领导重视抓创收,全局职工还集资成立了两家公司——通祥工贸公司和安泰建设公司。在这样的背景下,公路建设热潮中,处处都冒着基建局与承建商利益博弈的“硝烟”。
2001年初,得知河池市水任——南宁公路(水南高速)即将上马的消息后,北京欣路特公司的老总们也赴广西“赶集”来了。他们此行的打算是向承建商推销冲击压实机械装备。
经过一番牵线搭桥,欣路特老总袁某与广西基建局副局长、水南公路项目建设办主任沈小辉认识了。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朋友,于是袁某向沈小辉提出了“合作”的请求,他说:若基建局下属的“三产”公司帮助推销冲击压实机械装备,每套90万元的价格,公司按10%给予回扣。一套得9万元,一条公路销出10多套不成问题,这就可得100多万了……分管局里创收工作的沈小辉简单地盘算了一下后,指示基建局办公室副主任兼通祥公司、安泰公司董事长王昊(后任局长助理)与欣路特具体谈合作及回扣事宜。
沈小辉、王昊开始在水南公路各承建商之间斡旋,但遭到了各承建商的抵制。“太贵了,我们承受不起。”“有这个必要吗?不用这套设备我们也能修好路。”承包商们一致叫苦。沈小辉、王昊只好无功而返。
既然基建局同意合作,欣路特公司可不愿轻易放弃,不久袁某又想出一个变通的办法:基建局在工程中增设“夯击压实项目”,由欣路特公司自带设备进场施工,每一个标段配一台冲击压实机,回扣仍然按照10%支付给基建局。“这个办法不错,我们自己增加的项目,承包商没有理由再反对了。”沈小辉为这个点子叫好。
2002年1月,沈小辉代表基建局与欣路特公司以及11个合同段的承包商签订了夯击压实服务合同协议书,欣路特公司开始自带设备进场施工。以上合同预计工程款743万元,但在实施过程中,欣路特公司发现,这个工程量因为太小无法赢利必须再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量可以,你们是不是还按10%?”王昊问。“肯定还按10%给。”前来商谈的欣路特公司工程部经理黄某(后任副总)毫不犹豫地回答。问题很快就搞定了,不久,项目总监办便下发了相关通知。至工程结束时,欣路特公司在水南公路项目建设中得到的工程款共计1808万元。
2002年12月中旬的一天,王昊打电话给黄某,称快过节了,能否给点钱。黄某将此事向袁某进行了汇报,得到袁的同意并授权其全权处理后,他指示出纳先后3次共支付185万元到王昊提供的账户。不久,基建局将这笔钱作为福利发给了全局职工。
借帽敛财 条条公路通“钱途”
尽管回扣之事见不得光,可由于是公对公“业务”,钱的往来还是要在账面上反映出来的,否则难过有关部门的财务审查关。如何“暗账明走”,让回扣“吃”得顺理成章,成了欣路特公司和基建局煞费苦心的事。
他们想到的办法是给吃回扣戴一顶“帽子”,这顶帽子就是“技术咨询费”。2003年8月,黄某向王昊索要支付费用的发票时,双方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书,内容为技协服务部向北京欣路特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欣路特公司支付给技协服务部185万元咨询费。考虑到技术咨询应在项目施工之前,两人将合同上的签名时间定为2001年11月8日。
其实,这已不是基建局第一次使用“技术咨询费”这个名目了。早在四五年前,它就成了基建局创收的一个重要名目。
在广西基建局有一个广西职工技术协会基建局分会,它虽然是一个社团机构,但也可以开展有偿技术咨询服务。由于基建局全体职工都是这个分会的会员,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它与基建局是共同体。既是共同体,很多事情也就可以暗中你来我往了,基建局及其下属“三产”公司的一些不宜公开的创收,打着它的旗号进行就顺当多了。
作为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基建局对施工的公路项目进行管理和指导是职责所在,然而基建局的头头们,觉得不能让职工们“白干”,应当让他们的工作与“效益”挂钩。于是,多年来他们以基建局技协分会的名义,以向公路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为名,让技协分会陆续与十多条高速公路项目办(主任多由基建局的人员担任,“自家人”自是好说话)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多达78份,共收取了660多万元“技术咨询费”。这样,基建局职工变成了基建局技协会员,职责工作成了有偿技术服务。更为离奇的是,有的公路项目的技术工作技协分会会员并未参与,合同上所列的技术咨询服务都是这些项目的工作人员所做的工作,也就是说项目工作人员完成的工作也成了技协分会的技术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找李卫庆帮忙的老板很多,尽管他很能为单位为职工谋利益,但他对自己的手却管得比较严。在钦防高速公路建设中,钦州市公路局机械施工处先后承建了两个路段。1998年3月的一天,该施工处原主任潘某来找李卫庆时说:“在李局的关照下,施工处得到了两个工程,我也得了一些奖金。听说李局想买台电脑,很希望代劳,可不知李局喜欢什么牌子,不敢随便买。这样吧,我拿了点钱过来,你自己去买吧。”说完扔下一个信封走了。李卫庆打开一看,里面有12000元,他想了想,第二天把潘某叫来办公室,将钱退还给了他。
不过有一笔“小钱”他还是收下了。1997年10月,李卫庆即将赴美国考察,某路桥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徐某得知消息后,为了给李留个好印象,便约李卫庆到合浦县城一家酒店吃饭。饭桌上,他送给李卫庆1000美元。考虑到在美国需要美元花销,李卫庆收下了。
自食其果 升迁路上落下马
由于在任广西区基建局局长期间,广西高等级公路建设出现了较快发展,李卫庆引起了组织部门的关注;在组织部门考核时,他也受到全局职工的一致好评,这样,李卫庆再次得到了重用。2005年4月,他当选为防城港市副市长。
2005年7月,审计机关对水南公路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了疑点。沈小辉急忙指示手下编造“技术咨询成果”及《水南公路冲击碾压工艺技术建议书》等两份材料来应付。然而,假材料编造得再好也堵塞不了漏洞。接着,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将袁某抓获归案,黄某则于12月25日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行贿人员落网后,有关人员也跟着纷纷落马。2009年12月中旬,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基建局作为国有事业单位,以其受托管理公路建设及作为项目业主的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发包分包工程为承包商谋取利益,再利用社团组织的技协服务部和职工集资成立的公司的名义,以没有实质内容的“项目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手段,非法收受承包商财物,构成单位受贿罪,受贿数额为508.6万元,李卫庆、沈小辉作为主管人员,王昊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构成单位受贿罪。最终,法院以基建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400万元,李卫庆因犯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沈小辉和王昊也分别领刑6年、8年。
有学者指出,此案反映出一些管理部门乱收费“隐秘化”的现象,值得警惕。国家虽然三令五申,严禁职能管理部门乱收费,然而许多部门下辖学会、协会之类的机构,还拥有有偿服务的业务,于是它们便成了主管部门乱收费的另一渠道和幌子。因此,扼断这些协会、学会与其主管部门的经济关联,成为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