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当前,一些反腐案件的新闻报道,存在着一种过多渲染贪官情色、过细描写贪官作案手段等低俗化倾向,将严肃的反腐新闻娱乐化,甚至因此出现一些失实、虚假的报道,这是值得警惕的。我们并不否认一些网络以及传统媒体关于官员特别是贪官的花边新闻,在提供反腐线索、推动反腐查案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它将公众的视线引向非主流、非本质的方向,背离了新闻宣传“三贴近”原则,损害了反腐报道的严肃性。
重色轻“腐”标题党 “网络围观”性丑闻
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确实有一些贪官存在“情妇现象”,如陈绍基、文强等。根据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的统计,被查处的贪官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据了解,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查办的不少腐败案件,的确是从贪官情妇那里突破的,如陈良宇、刘志华、段义和案等。所以一时之间,互联网上展现贪官情色生活的文章和新词层出不穷。
9月2日,广西“局长日记门”事件的主角韩峰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初,被网友曝光的局长“香艳日记”对提供这起腐败案件的线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记者也注意到,一时之间,《网曝烟草局长性爱日记,拥有多名情人特点各异》等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峰的文章多不胜数。多数文章以色情为噱头和卖点,为了吸引受众眼球,无不在标题上下足功夫。
安徽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以色换权”的报道被证实为假。2008年5月26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以侵犯名誉权判令相关媒体书面向尚军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尚军精神损失6万元。至于安徽宣城原市委副书记杨枫获得北京行政学院MBA(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后,运用工商管理学理论制订管理情妇的方案,据核实,杨枫根本没有在北京行政学院进修过什么MBA。
这些内容、这些标题引发的网络围观,发人深思。
还有一些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对贪官的个人习性津津乐道,如迷信风水、求神拜佛,刻意强调贪官堕落过程中,其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对官员腐败的影响、催化等。还有一些报道则绘声绘色地描述贪官如“狗”一样被老板呼来喝去,一副臭皮囊的模样。
“这些问题不是不能报道,但是要选好角度。如贪官的迷信,这是一种丧失理想信念的结果,对这种官员或官员的这种意识,没有及时警惕,更没有妥善采取措施,教训深刻。再如,贪官一旦走上腐败道路,常常就丧失人格尊严,被行贿者看做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但媒体在报道中应该突出的是,这不是腐败分子的可怜,而是选择腐
败的必然结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工指出,这样的报道偏离了正确的舆论导向。
报道低俗有原因 “贴地飞行”警钟鸣
反腐案件报道出现低俗化倾向也不是偶然的。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指出,“在信息化时代,政府官员、影视明星等公众人物都是媒体报道和炒作的焦点,官员桃色新闻被炒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现象。”他分析认为,炒作这类话题可以吸引公众眼球,扩大发行量、提高收视率和点击率,这里面有经济利益的驱动。他提醒说,“对官员作风问题的报道要把握好度,既不能不报,也不能乱报。”
“媒体在报道涉及官员腐败的一些细节的时候,如果过于津津乐道,或者故意强调,或者置腐败官员的其他罪行于不顾,一味地放大,这当然会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种报道方式不是以反腐败作为主要诉求,而是把它当成八卦新闻看待。”
反腐报道出现低俗化倾向还有社会方面的原因。专家认为,有很多国家公职人员甚至是领导干部,缺乏对腐败现象危害性及其滋生根源的正确认识,存在糊涂和错误观念。如不正之风严重、“潜规则”普遍、说情行为多发、认为贪官重感情人不坏等事实就说明这个问题。
闫东玲指出,某些媒体记者新闻职业道德与操守的缺失、社会责任意识的淡化也是导致低俗化报道出笼的一个原因。
喻国明分析说,现在很多地方官员出问题,或者跟老百姓发生矛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些官员是在做“贴地飞行”。所谓“贴地飞行”是指官员不去积极作为,只按最低标准完成所肩负的工作职责。喻国明认为江西宜黄拆迁事件中就有官员“贴地飞行”的影子。官员必须对自己的作为有高要求,率先垂范,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渲染情色害处多 消解反腐严肃性
一些媒体细致刻画和描写腐败高官的堕落过程和作案细节,而对高官落马后的警示教训却很少提及,这种娱乐化的报道倾向也不为办案单位所认可。“一个刊物记者要写我们办理的一件贪污后到国外挥霍的案件,结果写出来成了色情小说,我们不同意刊发。”方工说,某些记者故意迎合一些人猎奇、无聊和窥探隐私的情绪,推出格调不高的报道。在他们笔下,贪官怎么贪、检察机关如何反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贪官怎么“色”。他还认为,低俗化的报道倾向消解了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性和严肃性,转移了社会对腐败现象的批判方向,不利于人们正确认识腐败现象的本质、危害以及滋生根源,不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风尚。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认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到底会给我们的公共利益造成多大的损失,对我们的道德体系造成多大的危害,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媒体更应该去关注和报道的。”闫东玲则提醒,媒体对典型案例的报道,不仅要如实揭露问题,更重要的是分析腐败现象背后的权力行使、监督制约等机制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理性建设性意见,要把舆论监督的落脚点放在教育和警示上,而不是一味去煽情揭丑。
人人起来反低俗 他律自律都重要
大多数受访专家学者认为,对待不同层面的低俗信息,不宜笼统一刀切,应当有不同的治理手段。在反腐倡廉新闻宣传报道中,一方面,政府机构应该担负起一定的组织和监管责任,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应加强自律,肩负起社会责任,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表层的、肤浅的报道上。
有专家认为,案件报道必须充分尊重有罪错者的人格,保持对人应有的尊重,不能对有罪错者“妖魔化”。另一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报道的社会效应,不能将罪错行为“英雄化”、“魅力化”。
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打击职务犯罪成效的积极性,又要提高反腐败斗争及案件新闻报道的质量,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教育也很重要。方工提出:“应该充分发挥思想教育的作用和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对媒体从业人员加强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增强对反腐败斗争严肃性的认识,自觉保证报道质量。同时应该加强对不良报道的舆论批评,以社会和舆论的力量对新闻报道中的不当行为进行批评、监督,兴利除弊,扬善抑恶。”
专家们一致认为,媒体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坚持“化腐朽为神奇”的指导思想,将已然发生的负面案件,通过报道转化成正面的引导,不降低格调,不追求猎奇,不寻求刺激,以实现案件报道“寓教于法、启迪人心、疏导情绪”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