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增强“三个意识”,其中之一即是“公仆意识”。
在我的印象中,“公仆”思想的创始人是马克思。
其实,在我国,“公仆”思想并非“舶来品”,倒是“古已有之”。
唐代官吏柳宗元,不仅是晚唐着名的文学家,也是永贞革新的重要人物。他在《送宁国范明府诗序》一文中就提出了“夫为吏者,人役也”的重要思想。“吏为人役”,用现在的话说,其意就是指官员乃百姓的仆人。要知道,这一思想产生于1200年前,这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可谓石破天惊。有人讲,中国的封建社会过于漫长,不可能产生当代政治学意义上的思想范畴,殊不知,柳河东先生“吏为人役”的思想,较之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诗人但丁的“公仆”理论(《论世界帝国》),早了将近500年。
柳子厚先生关于“吏为人役”的观点,并非心血来潮或突发奇想,而是他的一贯思想。公元805年,新皇上任,在其君臣的共同绞杀下,永贞革新失败,柳宗元从礼部员外郎贬为偏远的永州司马。他遭贬后,在永州偶遇山西老乡薛存义。薛存义时任代理零陵县令,这位县太爷自上任,便一心为民“讼者平,赋者均”,终日“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他为老百姓办了事,老百姓就认他是一个好官。当听说薛存义将要调任,柳子厚先生“载肉”、“崇酒”追而送之,并以《送薛存义之任序》相赠。这篇序文不过241个字,却以极其精辟凝练的笔墨,阐述了当代政治学的重大课题。
在这篇序文中,柳子厚先生再次指出,官吏是民众的仆役。古代官吏靠什么维系生活呢?想出了以耕种土地为生的民众,拿出其收获的十分之一用来纳税的办法,即“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养官吏的目的就是要使做官的能公正地为百姓办事,这就是设立政府与官吏的社会经济的根本依据。作为古代的一位失败的改革者,当他看到许多官员受用了百姓的粮赋,却不为百姓办事,甚至怠于职守,对老百姓敲诈勒索,侵害百姓的利益,这一切都引起了他内心“深恶而痛绝之至也”的悲愤感慨。
他将作为“公仆”的官吏与作为“私仆”的佣工进行了比较。他提出,对那些拿了工钱却疏于职责的仆人,主人必定愤而责罚或驱逐(“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那么,对于疏于职守、中饱私囊的官员,百姓为什么不敢表达愤怒并行使“黜罚”之权呢?这个极其深刻的“柳河东之问”,其答案是“势不同也”。这也是一语中的。民众和官员双方不同的权力和地位这个“势不同”,不仅当年而且现在依然是一种客观现实。
在这段议论中,柳子厚先生似乎“无意识”地阐明了政治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比如,官吏是为“民役”而非“役民”,官吏是纳税人养活的,官吏的权力是民众授予的,民众有权“黜罚”怠事盗民的官吏,官吏应当对民众心存敬畏,如此等等。由于历史与时代的局限,在柳子厚先生的论述中,民众如何才能从制度上监督与“黜罚”不称职的官员,并没有提出进一步的阐述。然而,对一个为后人提供了先驱性思想资源的古人是不应苛求的。借古思今,当然我们绝不能把封建统治时期的官吏与今日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相提并论,但是我们永远不可忘记,我们的“党永远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8页)
反观当前,由于一些官员无视民瘼、“最牛开发商”与暴力拆迁等的懈政、乱政与失政,在少数地方和部门民众的权利仍然只能依靠“千余村民跪请市长‘出面答复’”、“断指”……来维护,如此这般,这些干部的“公仆”意识到哪里去了呢?难道还不如1200年前的柳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