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枃,是南宋主张抗金的宰相张浚的二子。官至吏部侍郎(副部长)、兵部尚书(部长)等职;期间又两次兼任临安知府。因父亲的原因担任承议郎,起初任广西机要秘书及严州通判。《宋史》说:“方少年,已有能称。”当时,在向朝廷推荐官员的名单中没有张枃的名字。宋孝宗看后有些不满意,特别下令再次推荐。不久,宋孝宗召见张枃,升他为袁州知府。
初到袁州,遇到一位县尉抓获一个盗贼,送到州衙审判。张枃再次审问,知道此人冤枉,就将他放走了,部属们都想不通。不久,真正的盗贼被抓获,事情才真相大白,部属及老百姓没有不佩服的。后又任衢州知府。此时,他的哥哥张栻(南宋着名理学家),年仅四十八岁就早丧了。因子女尚年幼,张枃就向朝廷请假为哥哥治丧事,受到孝宗的称赞。这件事后,张杓负责督查浙西赈济饥荒政令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兼任苏州、湖州太守。当时,两个州正遇到灾荒,缺少粮食,粮价暴涨,老百姓的生活很不安定。而当地有位当朝副宰相的亲戚,却屯积粮食,不肯救灾。张枃不怕权贵,责令他们立即发售粮食,缓解了粮荒的问题,受到孝宗的称赞。于是,朝廷便升他为浙西路转运司(主要负责国家财赋征收及运转的机构)判官。
淳熙十一年(1184年)五月,升他为转运司副使兼临安知府。这是他首次兼任都城临安知府,直至淳熙十三年八月离任。
首任临安知府,虽仅二年多,却为临安百姓做了许多好事。
一是减轻赋税,赈济救灾。他到任时,临安府及所属余杭、富阳等县均遭遇旱灾饥荒,他立即上奏朝廷,免除临安府及各县因灾害中所欠的税额四万缗与稻米八百斛,减轻各县农民的负担,终于平稳地渡过了灾荒。
二是他采取了“抚良戢奸、恩惠并用”的策略稳定了京城的社会秩序。
因京城举办祛邪除恶的祭祀活动,盗贼聚集,成为治安的难题。他就采用类似现在“网格式管理”的办法,把京城分为若干区域,采用“分地域来戒备和搜捕”的责任制。由于责任落实,抢盗之事日益减少,出现了“夜户不闭”的良好治安环境。又如,京城有位名叫张师尹的人,因女儿是担任皇宫后宫的供给使的女宦官,常常放纵专横,扰乱市场,强买货物,造成临安商贸混乱不堪的局面,京城居民大为不满。张枃果断采取措施,绳之以法,判他家搬离京城,迁到信州(今江西贵溪一带)居住。因其治理地方有功,朝廷升他为兵部侍郎(副部长)兼知临安府,又赐他三品官服,算是对他的奖酬。
三是重视京城的公共工程建设。
据《万历杭州府志》载:他做了四件事:一是修建、加固钱塘江堤岸,减少了潮患对京城的威胁;二是重修唐代刺史李泌所开凿的六口大井,较好地解决了城区的清洁饮水;三是修筑城南江边的便门外的浙江闸,龙山的浑水闸、清水闸及保安门闸,三闸的维修较好地解决了引江水入河的沙泥、澄清后入城内河道,成为清水,减轻沙泥对河水的污染。四是在钱塘门外王家桥新建临安府贡院,成为府属钱塘、仁和、余杭、临安、于潜、昌化、富阳、新城(即新登)与盐官(今海宁)九县贡生参加科举考试的考试场所。
宋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年)四月,张枃再次兼临安知府。这次兼任虽仅一年半左右,但据史记载:“风采信于他日,大力整治西湖环境。”同时,不畏权贵,公正执法。据传,当时宫廷太监毛伯益,占据了西湖中菱池地建造一座亭子。一次,他与皇帝外戚的车夫,发生争斗,外戚车夫杀死太监的仆人,因双方都有大后台,成为一件难以判案的狱案。都有背景的外戚与太监都找到权贵,求免罪。但张枃不怕得罪权贵,坚决依刑法判罪。他说:“吾官可去,法不可屈!”这次判案,深受京都市民的称赞,当年八月,朝廷就升他刑部尚书(即部长)兼知临安府。(林正秋)